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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博士招聘公告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陕西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创建于1953年。学校现有在校生18000余人,开设专业50个,其中国家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红十字示范校、陕西省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称号。

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能够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引领学校创新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分批考察,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本硕博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于8月28日前发送到人事处电子邮箱:sxnyrsc@163.com。报名要求如下:

1.应聘邮件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

2.邮件附件应包含: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扫描件;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按照相应岗位能力要求,依据其所应聘材料,主要从学习成绩、工作经验、研究成果、获得奖励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按规定比例进入综合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综合测评。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提供

2.资格外审

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3.综合测评

(1)职业水平测试(60%)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职业教育教师的基本条件,主要考察其前期学术业绩、教学科研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信息技术能力、职业素养等。

(2)综合能力面试(40%)

重点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主要从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4.心理健康测试

学校组织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集中体检

对于通过心理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医院(三级以上)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测评

6.公示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相应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待遇

招聘人员符合上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我校将根据陕西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对进校应聘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谎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焦老师

咨询电话:029-33665059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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