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校 西安石油大学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西安石油大学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30日上午,西安石油大学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西安石油大学总会计师樊晓民,鄠邑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宫美安分别在签约仪式中致辞,鄠邑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关勇梁,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樊晓民介绍了西安石油大学的建校历史、专业设置、师资力量以及育人理念思路等情况,表示要发挥双方优势,从法律教学实践、人才交流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高校与法院加强交流合作,有助于发挥高校教学科研优势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水平,有助于丰富和拓展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有助于深化辖区法治化建设。鄠邑区法院可以通过讲座论坛、模拟法庭、学生实习等形式多样的学生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西安石油大学与鄠邑区人民法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必将促进复合型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和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

宫美安表示,与西安石油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实践。鄠邑区法院将秉持互惠共享理念,积极分享司法资源,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创出司法治理理论成果产出新高地。

随后,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王君萍与宫美安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西安石油大学与鄠邑区人民法院此次正式缔结合作关系,必将为学科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进人才培养与地方治理的互促共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来源  西安石油大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