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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灞桥法院丨无论多久,都要等到你

近日,当事人程某专程从蓝田老家来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要将一面印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给执行法官王普,不巧王普外出办案,工作人员劝程某将锦旗留下转交,但程某坚持要等到法官回来当面道谢,并动情地说“就是等一下午,也要将锦旗亲手交给王法官。”

案情:2020年5月19日,李某驾车与程某相撞,致使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某无过错、无责任。后程某住院治疗52天,被医院诊断为右侧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左颞叶脑挫裂伤等。后经鉴定,程某属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赔付了部分医疗费后,称其无钱再予以赔偿。程某遂诉至灞桥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后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赔偿程某各项损失共计40686.18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普经查询,发现李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房屋、车辆等财产,多次传唤李某到庭,李某既不到庭,也不依法申报财产。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发现其家庭经济情况尚好,绝不像他自己所辩解的无履行能力。于是耐心对其进行劝解,阐明不履行赔偿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仍称其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李某进行拘留,得知这一情况,李某这才慌了手脚,一再向王法官致歉,并委托妻子主动履行了各项赔偿费用及利息共计44475.18元。

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并执意等到了外出办案的执行法官归来,当面表达谢意。

(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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