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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司法局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近日,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决定》,莲湖区司法局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全国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莲湖区司法局积极创新和完善未成年人法治保障体系,始终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全区“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深化“名校+普法”,聘请106名法治副校长,利用“春秋季开学第一课”,指导全区71所中小学、职校组织开展“法治流动课堂”“巡回法庭进校园”“民法典进校园”活动181场次,受教育师生12.2万人。2018年,率先在全省成立了莲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调解中心,拥有各类专家、普法志愿者212名,形成“六大团队”“八个措施”服务模式,创建四个“一站式”法律服务,成功化解校园矛盾纠纷165起,提供法律援助328人次。率先在21所学校设立了“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累计开展“法育未来”青少年普法讲座218场次,覆盖20余万名师生。开辟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办理,并对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和回访。在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140个。2019年以来,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3件,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100%。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下一步,莲湖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搭建平台,丰富载体,着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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